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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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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江苏律师网诉讼指南

1、确认信息:确认标的基本信息符合要求;

2、签订协议:确认并签订委托协议;

3、尽职调查:对转让方标的公司做尽职调查:

4、正式协议:尽调没问题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5、股权变更:开始合伙人、负责人,税务,银行,社保等变更;

6、资料交接:交接清晰公司所有材料。

1、转让方应提供有关转让律师事务所的有效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律师事务所登记证等;

2、转让方应提供有关律师事务所的有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的组织架构、经营情况、客户资料、财务报表等;

3、转让方应提供有关律师事务所的有效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的租赁合同、劳动合同、合作协议等;

4、转让方应提供有关律师事务所的有效经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律师事务所登记证等;

时间不定,以相关部门办理时间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律师事务所的所有权可以转让,但接受转让方应当具有本法规定开办律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

这表明律师事务所转让对受让方提出了资格要求,其应符合开办事务所的一般条件。《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律师事务所转让,应当报经意见,并经司法行政部门核准。

这要求律师事务所转让需履行核准手续,受让方的资质要求提高到需得到司法行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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