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海关知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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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理知识产权海关备案;
2.知识产权状况尽职调查;
3.侵权情报经营、证据固定;
4.启动和推进海关保护程序(含申请扣货、确权、配合与推动海关侵权认定和调查等);
5.和解、调解、侵权诉讼(含货物保全等);
6.侵权货物后续处置;
7.提议撤销争议或瑕疵权利备案;
8.涉及通关环节侵权事件处置(紧急协调、权利抗辩、反担保放行等);
9.涉及跨境电商侵权事件处置(紧急协调、权利抗辩、反担保放行等);
10.侵权争议货物进出口合规与风险控制;
11.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权利救济;
12.向公安机关报案,协助刑事立案调查,追究刑事责任;
13.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整体解决方案及专项法律顾问。
1,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3,侵犯知识产权罪
电话:16628883164 (微信同号)
(1)商标专用权
(2)著作权
(3)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4)专利权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为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的保护。
1,依申请保护。
2,依职权保护。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0年。
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可以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条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
1,知识产权备案
2,海关中止放行货物
3,扣留涉嫌侵权货物
1、权利人向海关总署提出备案申请
2、进出境地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
3、海关调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海关总署可予注销备案:
1、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被宣布失效的;
2、权利人转让其知识产权的;
3、备案权利人放弃其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
4、因权利人或其代理人备案有误,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备案变更手续致使海关保护出现重大失误的;
5、权利人或其代理人未能按照规定缴纳、支付规定的费用的;
6、应予注销备案的其他情况。
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等;
2、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其相关信息;
3、知识产权许可行使状况;
4、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行使知识产权的货物的名称、产地、进出境地海关、进出口商、主要特征、价格等;
5、已知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制造商、进出口商、进出境地海关、主要特征、价格等。
海关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是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以及著作领接权、专利权,需要注意的是,海关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中的“知识产权”指的是狭义上的知识产权。
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可以分为主动保护与被动保护,前者是海关部门依职权采取保护措施,后者是权利人提出保护申请。
一是行政责任。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经海关调查认定构成侵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并对进出口企业处以货物价值30%以下的罚款。
二是刑事责任。如果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海关会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民事责任。知识产权权利人也可以依法对进出口企业进出口侵权货物的行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一是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程序透明,执法高效,维权成本低,见效快,能有效保护企业海内外利益;
二是海关对侵权货物可以实施没收并处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企业震慑力度大。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22:30。